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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 研究生宿舍分配要點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 研究生宿舍分配要點

920918 電傳所所學會期初大會通過,920930 系(所)務會議備查

 

1. 每位同學在電傳所就讀期間,擁有一次住宿優先權。

2. 床位分配以新生與未住宿過的舊生為優先,依照當年度學校配給的床位,未住宿過的舊生申請宿舍人數不得超過當年度床位的一半,若提出申請人數超過一半,必須辦理公開抽籤,未抽中的舊生其住宿權利繼續保留。其餘床位全數保留給新生,新生人數超過時抽籤。

3. 申請當年度宿舍的舊生須自行選填房間,新生與未自行選填房間者則交由學校分配。

4. 不需使用住宿優先權者可將其權力讓與所上同學,但須簽署讓渡同意書並交由所學會辦蓋章存證。

5. 已經住宿過的舊生仍可提出住宿的申請,由所學會統整以後抽出替補順序,在未住宿過的舊生與新生住宿人數未滿時,依序替補。

6. 本條文經由所學會會員大會通過,並交由系(所)務會議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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