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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 財產設備借用及管理要點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 財產設備借用及管理要點

8 9 . 1 2 . 2 6       第六十七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9 0 . 0 9 . 2 5       第一次系 ( 所 ) 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 一  為 使 本 系 (所 )財 產 制 度 更 加 完 善 及 落 實 使 用 者 自 負 保 管 責 任精 神 , 茲 訂 定 本 要 點 。 

第 二  凡 本 系 (所 )名 下 財 產 及 設 備 , 皆 屬 公 家 財 產 , 各 使 用 人 為 借用 人 。 

第 三  電 腦 室 、 資 料 室 、 視 聽 教 室 、 休 息 室 及 各 個 教 室 研 討 室 等 公共 空 間 , 以 行 政 組 員 為 管 理 人 , 各 單 位 學 生 助 理 配 合 系 ( 所 )辦 公 室 管 理 , 每 學 期 末 由 卸 任 工 讀 生 清 點 並 於 每 學 期 初 與 新任 工 讀 生 移 交 清 點 。 

第 四  教 師 研 究 室 , 系 (所 )辦 公 室 將 各 個 研 究 室 財 產 明 細 列 出 後 ,由 各 個 老 師 點 交 簽 收 , 明 細 表 共 有 二 聯 , 第 一 聯 由 所 上 保 管之 , 第 二 聯 由 老 師 保 管 , 每 年 二 月 底 清 點 。 

第 五  學 生 研 究 室 , 個 人 使 用 之 書 桌 、 書 架 及 學 生 椅 由 各 使 用 人 簽名 保 管 , 共 同 使 用 之 冷 氣 、 電 話 、 書 櫃 、 白 板 等 等 公 用 器 具由 各 個 研 究 室 推 派 代 表 簽 名 保 管 , 每 學 年 末 會 同 系 ( 所 ) 辦 公室 清 點 。 

第 六  學 會 辦 公 室 之 財 產 , 由 學 會 會 長 代 表 簽 收 管 理 , 於 會 長 新 舊任 交 接 時 會 同 系 (所 )辦 公 室 點 交 。 

第 七  各 使 用 人 應 盡 善 良 管 理 人 義 務 , 若 有 搬 遷 、 損 害 或 遺 失 之 情事 , 請 立 即 通 報 系 ( 所 ) 辦 公 室 , 若 因 使 用 人 個 人 疏 失 致 財 產設 備 遺 失 或 損 害 , 應 依 學 校 規 定 負 損 害 賠 償 責 任 。 

第 八 條  本 要 點 自 公 佈 日 貣 實 施,如 有 未 盡 之 事 宜,可 提 出 修 正 意 見,經 系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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