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30 經 100-2-4系務會議同意
20151230 經104-1-4系務會議同意
第一條 為保持教室相關教學設備器材之品質維護與環境整潔,特訂定此管理要點。
第二條 教室借用後需注意事項,如以下9點
1.一般開放時段內,若無人繼續使用,最後一位離開的使用者須將所有電源關閉、設備器材歸位。
2.嚴禁使用瓦斯、電磁爐等具危險性易燃性之電器用品。
3.視聽設備音量以不影響他人為原則。
4.私人物品請妥善保管,勿留下任何垃圾、雜物。
5.談話時應儘量降低音量,切勿大聲喧嘩。
6.使用者應注意環境整潔,以維護良好的使用環境。
7.使用者應妥善維護各項設施,如有毀損應恢復原狀或照市價賠償。
8.嚴禁其他任何不當方式之使用。
9.如有損毀、故障之情況,應儘速通報系辦公室。
第三條 各教室分別由學士班與碩士班各年級由班代指定數名幹部每週定期負責 檢查並維護環境整潔。
規畫:每學期應打掃 2 次,建議打掃時間點訂於:期中考後與期末考後。 每年級負責教室建議分配如下:
大一負責 R103/R102 |
大二負責 R207/R227-1 |
大三負責 R218/R217/R364 |
大四負責 R213/R214 |
碩一負責 R227/R226 |
碩二負責 R225/R201/R203 |
碩二負責 R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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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實施倡導環境清潔維護理念。
第五條 為便於管理與維護,除課堂使用外,借用要件如下:
第六條 系辦公室不定期派員負責檢查督導。督導內容如下:
1.整體環境清潔狀況。
2.教室內各項軟硬體設備維護。
3.教室門窗上鎖、電源關閉、課桌椅回歸原位。
4.其他相關器材與週邊環境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