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設置輔系實施要點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設置輔系實施要點
9 2 . 0 4 . 2 9 第十五次系 ( 所 ) 務會議修正通過
9 3 . 0 4 . 2 7 9 2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 ( 所 ) 務會議修正通過
9 5 . 0 9 . 1 2 9 5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 ( 所 ) 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本要點依據「國立中正大學修讀輔系辦法」訂定。
第二條 凡於本校各系就讀之大二以上學生,擬向本系申請選修輔系者,必頇於申請前一學期,名次在原就讀學系任一學期前 20%(含)以內。
第三條 學生申請本系為輔系,應按行事曆規定時間內向原就讀學系及本系提出申請,經原就讀學系主任及本系系主任同意,並經教務長核定。
第四條 每學年開放輔系名額由下學期第一次系(所)務會議決議後經學校統一公告。
第五條 本系得視實際需要,擇優通知申請者繳交有利審查資料並辦理面談。
第六條 本系設置輔系之科目學分表如下:
一、指定必修科目及學分:
整合傳播概論(三學分)、視聽傳播(三學分)、資訊傳播(三學分)、訊息設計(三學分)、傳播理論(三學分)
二、任選必修科目及學分:(任選五門)
傳播史(三學分)、基礎寫作(三學分)、媒介寫作(一) (三學分)、 媒介寫作(二)(三學分)、媒介與社會(三學分)、傳播倫理(三學分)、電腦中介傳播(三學分)、語藝傳播(三學分)、說服理論(三學分)、數位整合媒體實務(三學分)、虛擬傳播專題(三學分)、深度報導(三學分)、數位整合媒介專題(三學分)、網路文化(三學分)、資訊傳播市場分析(三學分)、閱聽人研究(三學分)。
三、完成輔系必頇修得學分數:
三十學分〔含指定必修科目(十五學分),及任選必修科目(十五學分)〕。
第七條 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