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 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 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
9 2 . 0 4 . 2 9 第十五次系 ( 所 ) 務會議修正通過
9 3 . 0 4 . 2 7 9 2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 ( 所 ) 務會議修正通過
9 5 . 0 9 . 1 2 9 5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 ( 所 ) 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本要點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學生加修雙學位辦法」訂定。
第二條 凡於本校各系就讀之大二以上學生,(不包括大四下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而轉入本校就讀者需於本校修畢一學年課程),或加修本系為輔系滿一學年以上學生,擬向本系申請加修雙學位者,必須每學期學業帄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或名次在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操行、體育及軍訓均在乙等以上。
第三條 學生申請加修本系為雙學位,應於每年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截止日以前向原就讀學系及本系提出申請,經原就讀學系系主任、學院院長及本系系主任、學院院長同意,並經教務長核定。
第四條 本系得視實際需要,擇優通知申請者繳交有利審查料並辦理面談。
第五條 本系設置雙學位之科目學分表如下:
一 、必修學分:應修畢申請核准當學年度,傳播學系所有專業必修科目。雙主修生選修原主修學系或第三學系開設之課程與本系必修課程名稱相同時,該課程不得列入傳播學系雙主修學分。
二 、專業選修學分:本系開設之專業選修科目15學分。雙主修生選修原主修學系或第三學系開設之課程與本系專業選修課程名稱相同時,該課程不得列入傳播學系雙主修學分。
第六條 每學年開放雙主修名額由下學期第一次系(所)務會議決議後經學校統一公告。
第七條 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之,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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