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費活動申請
1.導師費供導師申請,用於課餘時間舉行家族導師生座談、聯誼、餐敘或其他團體活動。各導師每學年申請經費以新台幣二千五佰元為限,並應依學校核銷規定辦理。
2.其餘經費由系辦公室統籌運用之,其運用原則如下:
2-1.學生出席並發表論文於國內、外學術研討會,得檢附相關證明及差旅支出單據、票根,事後向本系申請差旅費補助。修業期間每人獲得差旅補助最多以二次為限,國外差旅費補助每次以新台幣二千元為限,國內差旅費補助每次以一千元為限。
2-2. 學會舉辦各項活動之經費補助,申請經費額度超過新台幣三千元以上須經系(所)務會議決定,新台幣三千元以下須經系主任同意。
2-3.其他有關學生修業期間因突發狀況所急須支應之經費,經系主任核可後報系(所)務會議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