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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寒暑假設備與教室借用申請注意事項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寒暑假設備與教室借用申請注意事項

  • 寒暑假借用依"寒暑假借用器材相關規定與管理辦法"來辦理。請於寒暑假前一週(期未考週前)繳交,企畫書(請參考辦法之第五條)、切結書(如沒有找指導教授者,免簽名,切結書在辦法的最後一頁),和傳播系器材借用單一份。大四畢製受此辦法規範。
  • 空間借用寒暑假借用也如同以上管理辦法。繳交企畫書(請參考辦法之第五條),和非上課期間教室借用申請單
  • 非課程相關的借用,請依“支援專案器材借用申請辦法”,並先於學期未結束前一週,送企畫書審核。(此辦法僅支援傳播系師生,不支援外系師生)

 


學傳假借用材相理辦法

99.06.08 系務議決

第一條、 為因應學生寒暑拍攝作品之需求,故訂定「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寒暑假借用

器材相關規定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對象限於本(所(含專、兼任及本系學雙主修或因 修習本系所開課程,需寒暑假拍攝之該班學生,且以教學研究活動或競賽範圍 為限,不得為私人之用途。

第三條、 借用流程: 借用人欲寒暑假借用器系辦於六月/十二月初開放申請,申請最晚期頇於寒暑假前一個禮提出『拍攝企劃書』、『切結書(附件一)、『借用單』(附件二)予系辦審查,待審過,親自至系辦借用繳押證件,並清點器材與檢驗器材。

第四條、 機械測驗:

1.借用人提出企劃書申請時,需經過 HD操作、保養與拍攝注意事項考詴,考試分為第一部紙本回答問題與第二部分機器現場操作兩部皆合格才可 借用設備,出題範圍以系辦撰寫的『傳播系器材整理』為主。

第一部分紙出題數為三題,頇回答出兩題正確才算合格。 第二部分為系辦人員請借用現場示範如何操作HD,由系辦人員判斷借用 人是否熟悉,熟悉才算合格。

2.借用人如未通過測驗,可於 7 天後再考一重考次數不惟獨需在申請最後 期限前通過,如未通過恕不受理。

第五條、 供借用 HD 數量:

1. HD依系上規定,低年級(包含大一與大二)借用HD高年級(包含大三與 大四)借用中階型 HD。外借數量由系辦評估HD 狀況,再狀況好的 HD 總數量三分之一,作為最後可供借之數量限制。

2. 如總需借用機器超過可借用數量,將由系辦人員審查企劃書,決定最後可借者, 與每組可借用數量。

3. 審查依「目的」、「使用者」、「有無不良紀錄「企畫書內容決定借用與 否,借用順序以系上課程必需為第一優先,依序為系上相關課程、賽、其他。

4. 企畫書內容必頇包含:

a. 拍攝主題 b. 指導老師 c. 課堂名稱

d. 團隊人員(包含聯絡方式)

e. 拍攝內容(包含劇本與演員) f. 拍攝甘特(拍攝時程預估表) g. 拍攝長度

 

h. 拍攝地點

i. 器材操作者需列出在本系修過實作課程的經歷:含修課名稱,曾經擔任什麼職務?

5. 企畫書未包含以上內容,恕不受理。 第六條、 機器中途更保養:

1. 借用一個月者,需要在借用起算第 15 天拿回攝影器材確認狀態與保養,一天未送回保養,罰社區服務 3 小時,可易科罰金新幣 285 元,並持續累罰責至送回攝影器材保養天止算。

2. 借用兩個月以(含兩個月)者,需要在借用起算一個月拿攝影器材確確認狀態與保養, 逾期一天未送回保罰社區服務 3 小時,易科罰金新台幣 285 元,並持續累

積罰責至送回攝影器材確保養天止算。

3. 借用一個月或者二個月以上,由指導教審查企劃書於切結書簽名勾選決定。

4. 中途保養期限需於借用簽署切結書時,借出員必頇清楚告知並寫於切結書中。

5. 如於保養期限即將到遇不可抗拒的事情發生,導致不可如期送回機器保養, 可致電或發送電子郵件告知系辦人並提前或延後 7 天時間送養,於提前 或延長時間內送回機器皆不,更改時間以一次為限。

6. 不可抗拒的事情指天災、家庭因素或經系辦人員確認為不可抗之因素。 第七條、 保管與賠償:

1. 借用者於借用期間頇善盡保管之責,除機器正常耗外,借用期間如有損或遺 失,借用皆需賠償,賠償計算如下。

a. 於借用期間造成機器設備損壞,可維修,使用者則頇全額賠償維修費用。

b. 於借用期間造成機器設備損壞,不可維修,則視為遺失,比照以下遺失賠償 要點。

甲、於借用期間造成 HD遺失,購買三年內(含三)之設備機器,使用 者頇全額賠償當初購買之金額。

乙、於借用期間造成 HD遺失,購買四年以上(含四)之設備機器,使 用者頇半額賠償當初購買之金額。

丙、於借用期間造成HD週邊設備遺失,使用皆頇全額賠償當初購買 之金額。

c. 以上之賠償金額皆以社區服務抵用一半之金額,其餘一半之金額需現金賠 償。社區服務與金之換算為,一小時社區服務抵用新台幣 95 元。

2. 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可抗拒的損壞,可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由系辦人員先審核是 否為不可抗拒之原因,如果為不可抗拒之原因,再進總務會議討論罰責。

3. 造成機器損壞或遺失需至系辦填寫設備(含週邊器材)遺失、損壞與賠償

4. 借用期間造成機器損壞,頇盡快告知系辦人員,讓系辦人員告知相關緊急處理 方式,如至歸還當天才告知機器損壞或遺失,借用人除頇負擔損壞遺失賠償外,

還需執行額外社區服務 5 個小時,以示警惕。

5. 借用期間保管者頇意以下事項:

a. 機器設遠離潮濕的環境,電池避免在高溫環境過

 

b. 每次使用完HD 請記得取下電池。

c. 其餘相關保養方法,請參照系辦撰寫的『傳播系器材整理。 第八條、 歸還期限:

歸還期限於簽署切結書時簽訂,借用者頇於時間內歸還,如未於時間內歸還,比照 系上攝影器材確遲還規定,遲還一天為罰社區服務 3 小時,可易科罰金 285 元。

第九條、 罰責期限: 借用者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而產生之罰責。

1. 罰金部分頇於 三個月內繳清,如三個月內未交,將列為不良紀錄,不可再借用 器材。

2. 社區服務部沒有期限,但需於畢業前執行完畢,此部分列為畢業與否相關規, 如未完成罰相關社區服務,系辦將不會蓋離校手續。

3. 罰金繳交部分如有困難,可向系辦告緣由,再進總務會議專案討論。

第十條、 借用人如於借用期間造成機器損壞、遺失或違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系辦將告知指

導教師。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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