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含電訊傳播碩士班
學生修業要求、資格考核與學位考試審查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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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要點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學則」(國立中正大學研究生學位授與辦法)[1]訂定之。
第二條 本要點所稱之資格考核為作品審查。
第一章 修業要求
第三條 本所學生應修課至少32學分,惟外系所校修課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6學分。(「校際選課規定」請依「國立中正大學校際選課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章 資格考核
第四條 本所學生應於舉行學位考試前通過作品審查。作品審查之提出上學期應於十二月一日前,下學期應於五月一日前檢具相關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
第五條 送審之作品必須經審查後公開發表或出版。申請作品審查,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系(所)辦公室申請:
一、提審作品(甲式)二份、(乙式)三份。
二、作品審查申請表(甲式格式如附件一)二份、(乙式格式如附件二)三份。
三、代表作品接受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證明文件二份。
合著作品送審時必須附由所有共同作者簽名之說明書,說明作品中提審者主要負責部分。
第六條 收受研究生作品申請案後,應依據「學生作品審查作業規範」予以審查,並於申請日起算十日內將資料彙送系學務委員會。
第七條 系學務委員會召集人應於系辦公室送請審查日起(甲式)三日內、(乙式)三十日內辦理進行審查,並於次日將審查結果送交系辦通知申請人。
第三章 學位考試
第八條 本所學生須修得必修課程「傳播理論」、「傳播研究方法」、「傳播創新與創業」等學分並簽署指導教授同意書,方得申請論文提報,論文提報後三個月始得進行學位考試。論文提報由指導教授邀請一至二位委員辦理。需於論文提報結束後三個月內進行學位考試者,需經系主任同意並交由學務委員會另案處理。
第 九條 本所學生論文之指導教授之一應具備本系(所)專、兼任教師資格。若因專業需要,得由系(所)外專、兼任教師或業師指導,但學生應先送交論文大綱由學務委員會評估,評估同意後方得進行。
第十條 非本系(所)專、兼任教師或業師指導之學生論文,學位考試委員應至少有一位由本系(所)專、兼任教師擔任。
第十一條 本所學生在修滿應修學分與完成資格考核並徵得指導教授同意後,始得舉行學位考試。
第十二條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除對碩士班研究生所提論文學科或技術報告有專門研究外,需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者。
(二)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者。
(三)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四)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前款第三目、第四目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由指導教授提出後經系教評會審議。
第十三條 學位論文形式
(四)行銷企劃專案,需完成專案執行及創作報告;創作報告包含創作動機、理念、學理基礎、執行過程、成果展現、成效評估和創作價值、貢獻與反思,字數不少於一萬字。
(五)跨領域新媒體創作需公開舉辦展覽。公開展覽需提供實體或線上展出證明,並於結案後完成創作報告。創作報告包含創作理念、學理基礎、創作價值、貢獻與反思,字數不少於一萬字。
第十四條 本所學生學位考試原則上應在本校嘉義校區舉行,如有特殊理由,得經
指導教授同意,在本校嘉義校區以外舉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要點自公告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可提出修正意見,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含電訊傳播碩士班
學生作品審查作業規範
(二) 作品發表於具審查制度但未列入資格審查作品甄選平台,須經本系學務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方予承認。
(三) 論文類之作品,須經匿名審查並完成發表流程並檢附全文。創作或專案之作品,如通過初審(入選)即視為通過資格審查,申請人若為主要作者,須說明貢獻內容,並附上其他參與成員之同意書。
三、未經上述任一種方式公開發表,但已達發表之潛力者,且已達本校修讀碩士學位修業期限第四年,由本所組織校(或所)內外作品審查委員會(指導教授迴避),進行實質審查。
四、本作業規範適用於本系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105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得採用,須加修「傳播創新與創業」必修課程)。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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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作品甄選平台
作品類型 |
甄選平台 |
論文 |
論文發表於具匿名審查制度之傳播學或社會科學相關之學術研討會,如:中華傳播學會年會、本所舉辦之數位傳播國際研討會等。 論文獲刊登於SSCI、TSSCI認證之期刊,或發表於具匿名審查制度之傳播學、人文、社會科學期刊,如:廣播與電視、傳播文化、資訊社會研究等其他。 |
紀錄片暨相關影像創作 |
作品通過審查需滿足下列其中一項要求: ˙需於具有甄選機制之電子媒體或網路平台播映。 ˙作品參與包含國內外影展,或具備專業評審機制之影像競賽,獲 得入圍或獎項。 建議名單: 文化部 <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輔導執行要點>所列舉之四類國際影展。 國內金馬獎、金鐘獎、金穗獎、台北電影節、高雄電影節、南方影展、國際紀錄片雙年展、女性影展、國際民族誌影展、勞工影展、綠色影展等。 |
調查與深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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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通過審查需滿足下列其中一項要求: ˙參與新聞獎競賽甄選,獲入圍或前三名獎項。如為協力完成, 需為第一作者。 ˙文字報導作品經報紙、雜誌公開刊登,或下述媒體之具審查機 制之網路版,或刊登於具審查機制之專業新聞網站。 ˙影音報導作品於具執照且常態(一周至少五天)播出新聞性節目 之電視頻道(不含公用頻道)播出。 建議名單: 卓越新聞獎、吳舜文新聞獎、曾虛白新聞獎。工商時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經濟日報、聯合報等。天下雜誌集團、今周刊、全球中央、科學人、科學月刊、看雜誌、財訊、商業週刊、新新聞、壹週刊、遠見雜誌、經典雜誌、鏡週刊、數位時代、上下游新聞市集、上報、天下獨立評論、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泛科學、苦勞網、風傳媒、信傳媒、娛樂重擊、報導者、新頭殼、端傳媒、焦點事件、環境報導、環境資訊電子報、關鍵評論等。 |
行銷企劃 專案 |
˙參與國內外專案提案競賽,獲入圍或前三名獎項。如為協力完 成,原則上需為第一作者。若為特殊狀況,則由指導老師與學 務委員會專案認定,至多認定兩名作者。 |
跨領域新媒體創作 |
˙跨領域新媒體創作需實際執行策展並籌辦公開展示。 ˙跨領域媒體創新提案需參與國內外組織或校際舉辦之創新提案 競賽進入決選。如為協力完成,原則上需為第一作者。若為特 殊狀況,則由指導老師與學務委員會專案認定,至多認定兩名 作者。 |
[1] 請參照:http://www.ccunix.ccu.edu.tw/~secretar/law/law-d.html「國立中正大學學則」。